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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各項費用調整明細

臺北市勞動檢查處-主橫幅樣式-115年1月1日起,最低月薪增至29500元,最低時薪增至196元。

因應政府公告自115年起調整相關法定標準,本單位配合修正各項費用,並自公告日起依新標準辦理。

 

 

產業類移工薪資 調整

 

年份項目

最低薪資

勞保費

(不含就業保險)

健保費

平日加班費

休息日加班費

國定假日加班需再補一天假

雇主負擔

移工負擔

雇主負擔

移工負擔

前2小時

後2小時

1-2小時

3-8小時

114年

28590

2301

  658 

 2301

443

159

199

159

199

953

115年

29500

2375

679

2375

458

164

205

164

204

983

增加

910

74

21

21

44

15

5

6

5

30

備註:

1.加班費計算為「每月工資總額」,也就是雇主經常性薪資,包括全勤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夜班津貼、職務加給等薪資項目都要計算在內。

 2.延長工時的時數必須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1/3(=1.3333)或2/3(=1.6666)「以上」。

 3.休息日加班費應依勞基法24條第2項規定給付,例假日(星期天)非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讓勞工出勤,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內工資應加倍發給。

 

 

家事類移工薪資 調整

 

年份項目

家事移工薪資

健保費

職災保險

假日加班費

最低薪資

不適用勞基法

雇主負擔

移工負擔

114年

28590

20000

1384

443

54

667

115年

29500

20000

1428

458

56

667

增加

不變

44

15

2

不變

備註:

1.家事類移工基本薪資自111年08月10日起由17000調整為20000元。

2.勞健保費用每2個月繳納一次,單月繳納(1、3、5月…)寄發健保費。雇主平勞健保繳納單繳納。

3.職業保險費及就業安定費按季收費每月2、5、8、11月20日前,繳交上季繳款單,並於次季第2個月25日前,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基金專戶繳納。

發布日期:2025-12-22 09:31:45